2008年,以新闻自由自诩的西方发生两起与中国有关的丑闻。一是歪曲、失实报道发生在中国西藏的“三.一四”事件。二是德国之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由于客观报道中国而被免职——尽管随后启动的几个权威部门进行的调查证明张丹红丝毫没有违反新闻真实,也无个人言论不妥。这两起事件在激起海内外华人的愤慨和对西方所谓新闻自由质疑的同时,也令人困惑:何以一向标榜新闻自由和客观公正的西方媒体对中国何以就是双重标准?这究竟是个案还是西方遏制中国的战略或者媒体战?就在这两起事件及其影响尚未硝烟落定,另一起令海内华人震惊、规模更大的张丹红式的悲剧再度上演,仿佛为三年前的疑惑提供了答,案。
这一次西方新闻自由的四名受害者均是德国之声相当资深的编辑:王凤波(任职九年)、 朱虹(任职二十三年)、李琦(任职十一年)、王雪丁(任职十二年)。如果说当年的张丹红只不过是被免职的话,这四个人则是被德国之声处以极刑:扫地出门。这对于年龄偏大(如王凤波已经47岁)、很难再找工作的他们而言等于是逼上人生绝路。
当然西方还号称是“法治”国家,这样的重手自然是有一套说词:经济困难、经费减少而不得不裁员。只是奇怪的是,在把这四位经经验丰富的资深编辑辞退之后,却又马上招聘了毫无经验的新手!(值的一提的是,当德国之声招聘新人之后,又对辞退这四位编辑的做法给出了其他理由。)但根据德国相关法律,广播电台这种机构有权自由挑选所需要的工作人员。而这一条规定,就是德国的法官也表示难以理解,因为这是超越劳动法的权力!在其他行业是绝不可能发生的。这也难怪当王凤波愤而将德国之声告上法庭之后,却于2011年5月被判定败诉。
哪么什么是王凤波等四名资深编辑被扫地出门的深层原因呢?正如王凤波所一语道破:这是“张丹红事件”后“德国之声”有意排除“异己”。因为他自己对“德国之声”在“张丹红事件”后将中文部意识形态化的做法“进行了不屈的抵抗”。原来张丹红事件之后,德国之声聘用一个水平不高的汉学家,对中文部的报道进行审查,实际上是派了一个“秘密监督员”。面对这种严重违反新闻报道原则的做法,他表示了反对。另一位面对被裁员命运的朱虹也表示,她的被开除起源于上司无理扣押她的采访稿。
从以上的简略过程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事实:西方并没有真正的新闻自由,也没有真正的法治。一旦新闻报道触及到它们的底线,所谓的新闻自由和法治真相就显露无遗。这就是为什么新闻机构可以超越劳工法,德国之声可以堂而皇之的将资深编辑除之而后快。当然,这就是为什么张丹红悲剧何上重演的真正原因。
应该说,张丹红类似的悲剧并不仅仅德国所独有,是存在于整个西方社会的普遍现象。要想厘清,恐怕还是需要认真、全面地审视西方新闻自由的真实状况。
首先,任何媒体都不能挑战或否定西方的价值观,更不能否定现行制度,这就是一个红线。各个媒体必须有着严格的自律。本文开篇提到的张丹红事件,就仅仅是由于她发表了许多正面报道中国的新闻和评论而被解职(东西方价值观不同,肯定中国,形同否定西方)。而且虽然德国官方把《德国之声》上万份中文报道翻译成德文加以审查后认为并没有发现所谓的“红色渗透”的内容。德国之声的监督机构——德国之声广播委员会也驳回了对张丹红以及德国之声的指责,广播委员会全体也一致认定,德国之声中文部既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破坏记者原则。即使如此,这并没有改变张丹红的命运,她不但没有恢复工作,甚至支持她的原中文部主任冯海音(Matthiasvon Hein)也被解职。这就是挑战西方价值观所遭到的惩处。
不过这个规则在宪法上也能找到依据。比如法国宪法最后一句就是:共和政体不得做为修宪议题,德国基本法(即其宪法)第二条这样规定:每个人都有自由发展其个性的权利,只要他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不违反宪法制度或者道德规则。请问,什么是道德规则?谁能为道德准则做一个清楚的界定?正如前西德总理施密特所承认的“道德准则指的是什么。其实没有人确切的知道”。这从而为执法和解释法律提供了便利。
第二,西方新闻自由的另一个底线是不能损害国家利益。2008年受美国资助、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疆界”在中法对抗中发挥了相当重要和关键的作用。然而事过几个月,“记者无疆界”的创始人、秘书长梅纳尔就被迫以健康原因辞职,自此在法国消失的无影无踪。显然,这位先生玩过了火,损害了法国的利益。2004年,中法建交四十周年。由于法国反对美国入侵伊拉克急需中国的支持,从而将中法关系推向少有的高潮。当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巴黎时,巴黎警察对所有抗议的人群均强行处置,甚至不惜动用暴力——在地铁口只要看到穿黄色衣服的亚洲人,或者强行拖到警车,或者干脆将之围堵于一隅,不得动弹一步。然而,所有的媒体均对此保持沉默。由此被法国境外的媒体称为法国的耻辱。(不仅媒体,警察局也一样。巴黎警察局拒绝了支持达赖集团的一些组织要求在北京奥运会开幕之日到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游行的申请,但仅仅两天之后,就批准了在俄罗斯驻巴黎大使馆门前支持格鲁吉亚的抗议集会申请)。这一点,在西方也颇具共性。特别是美国2003年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表现的最为充分。好莱坞重量级影星西恩.潘自费5.6万美元在《华盛顿邮报》发表公开信,指责布什的好战政策。不久,好莱坞大制造商取消了他的电影合同,损失高达至少1000万美元。来自美国总统布什家乡得克萨斯州的乐队“南方小鸡”由于在美国《娱乐周刊》发表反战言论,声称为布什总统来自他们的家乡感到耻辱。不料拥护布什的“爱国电台”封杀他们的歌曲,歌迷则当街砸烂她们的唱片。乐队成员们的家门口被人堆满了垃圾,甚至有人向他们发出死亡威胁。她们的全美巡回演出也告吹。受雇于全国广播公司、曾因报道海湾战争而得过普利策奖的记者彼得。阿内特仅仅由于他在接受伊拉克采访时说了句“美国的第一个作战计划已经失败”而被炒了鱿鱼。
第三,西方控制媒体最令人触目惊心、最有效的还是政治正确。这个政治正确的威力在于,一是无所不在,二是又无影无踪,全凭意会,不可言传。具体而言,媒体不得涉及种族、文化多元、不能质疑对纳粹的结论、宗教信仰(现在还有不能正面报道中国、不能批评达赖、不能批评印度)。比如,美国电影中的黑人都是正面角色,善良、乐于助人就是一例。而且一旦有人触犯了这些政治正确,后果极为严重。海伦.托马斯,号称“美国新闻界第一夫人”,几十年来牢牢占据白宫新闻发布会第一排中心位置。1995年她过75岁生日时,克林顿总统送给她的礼物是十五分钟专访。1998年白宫记者团设立了海伦.托马斯终身成就奖,而她本人就是第一位获奖者。2009年她过生日时,同一天过生日的奥巴马总统亲自携蛋糕为之庆生。就是这样一位人物,仅仅由于说错了一句话丢掉了一切:丢掉了媒体人身份,丢掉了参加白宫新闻记者发布会的权力、代理公司宣布和她断绝关系、新书合著者终止合作,甚至一所高中也取消了她的毕业演讲。于是她不得不宣布退休,以谁也想不到的方式终结了她的新闻生涯,她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仅仅由于在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说出一句正确的心里话,就让她失去终身奋斗的一切。那么她在言论自由的美国究竟说了什么居然有如此严重后果的话呢?原来她在接受一家网站的采访中谈到了以色列:“犹太人滚出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回到波兰、德国或者其他任何地方。记住,这些人(巴勒斯坦)的土地被侵占了,它不是德国的,也不是波兰的。”
在我们中国人看来,除了有粗口,道理还是对的。毕竟联合国也认为以色列是侵占巴勒斯坦的土地,美国也要求以色列以土地换和平。然而,在美国犹太人是不能被攻击的,这是政治正确。
西藏“三.一四”事件时,美国CNN主播卡佛蒂恶意攻击中国:“我认为,他们基本上同过去50年一样,是一帮暴徒和恶棍”。其恶劣、严重程度远超托马斯,而且更重要的是违背事实。虽然引发华人社会和中国政府的抗议,但其人却安然无恙,还被冠以言论自由,还被CNN庇护和辩解,说什么指向中国政府不是中国人民(不可冒犯的英国女皇代表了谁?)。但如果哪位敢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时口出微词,看看会是何等下场。还有哪位著名国际影响莎朗斯通,说汶川大地震是“天谴”,引发全球华人共愤,最后她也只是在中国商业利益的压力下仅仅道歉而已。当然,美国的政治正确也是逐步演变的。三十多年前,黑人应该被种族隔离是政治正确。二战结束时,杜鲁门这样为使用原子弹而辩护:日本人乃是畜牲,你与畜牲打交道,就得把它当做畜牲。杜鲁门年青时曾这样说道:“我相信一个人只要不是黑鬼或中国佬,那么他就能够与其他人一样好,一样诚实与正派。威廉叔叔曾言,上帝用灰尘造就白人,用泥造就黑鬼,然后就扔掉了剩下的东西,这些剩下的东西后来就变成了中国佬。”由于那个时候的政治正确标准和今天不同,所以丝毫不影响他民选为总统。
海伦.托马斯违反政治正确只是被迫退休,还算幸运。2010年8月19日四十一岁的法国人文森•雷诺阿(Vincent Reynouard)因为发表否认纳粹屠杀犹太人的言论而被关进了监狱。虽然他否认纳粹屠杀行为的言论对几百万遭受纳粹屠杀的犹太人来说是极大的侮辱,但是,他是否就应该因此而被关进监狱?
当我们看到即使西方自己的新闻业者触犯红线后的下场,张丹红及王凤波等的命运也就不足为奇。而我们在对张丹红、王凤波等人所承受的不公正表达深深同情和进行声援之余,是不是也要感谢他们?不正是由于他们的遭遇和苦难,才让我们有机会一窥西方新闻自由和法治的庐山真面目吗?也从而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西方的媒体不仅在国内成为维护其制度的手段,更是对外博弈的政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