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的一天早上,照常跟女朋友坐公交车去上班。
一上车我就照习惯闭目养神,不一会听到女友抱怨:“什么世道,卖豆浆的都骗人,装这么少,没几下就快喝完了。”我想1块钱的豆浆能多到哪去,也懒得去安慰她。又过一会,听到“咕噜噜咕噜噜”的声音,我睁眼一看,女友高举着豆浆在让一男的喝,那男的穿着西装,长得挺陈冠希,笑得禽兽似的,我当时就石化了。跟女友在一起也两年了,自认为关系蛮好的,今天居然当着我的面钓其他男人???依稀听到女友说“你干嘛啊?好喝不?要不要我在给你买一杯?看你穿的这么帅气不像是穷人啊。”我x,都这么公开了,还用得着掩饰个啥??俺气得话也说不出来,她下车我也没留意。禽兽居然还有脸说“是我女友,和我开玩笑呢”,我当时就想扭断他脖子,不过良好的心理素质让我很快冷静下来,迅速分析了敌我形势,禽兽个头比我高,比我壮,没武器是打不过的,只好强压怒气,向他声明女朋友是我的。他居然还讽刺道“是你的,是你的”,然后下车跑了。
我咽不下这口气呀,于是接下来几天我都在袖子里藏了把刀,誓要给禽兽尝尝厉害。我就想问问大家,如果在他脸上画个菊花,然后跟法官说他是第三者,能不能判我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