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旬老太钉子户用汽油弹对抗拆迁者(图)
2007年06月22日03:34 金羊网-新快报 评论1552条

牛钉年高九旬 屋顶护楼四年
可怜的老奶奶坚持站在烈日下准备以死相拼
令浙江嵊州拆迁办几次欲强拆未遂
6月19日,合肥点击查看合肥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论坛爆出《中国最牛的楼还数浙江嵊州》一帖,凯迪、大旗等论坛也相继登载此帖,都开始关注“中国最牛的楼主”。浙江出现的这位最牛的楼主是一位90多岁的张老太,她的“牛楼”地处在浙江省嵊州市市山路7号。从2004年被当地拆迁办列为对象,到现在经历了近4年时间,几次强行征迁都没有搬动她的楼。今年6月当地有关部门开始执行新一轮强拆,张老太一家五户、四代同堂坚持守住在自家房屋顶上。
“牛楼”一事引起网友热烈讨论,部分网友表示坚决支持楼主,而部分网友则认为应该理性对待,应该考虑到楼主对于被征迁的补偿要求是征迁者难以达到或者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网友爆“牛楼”拆迁战
据大旗网报道,2004年,嵊州市政府将市山路北侧拆迁改造工作列入了“实事工程”,计划在拆迁范围内拓宽道路和建造停车场。
该工程拆迁共涉及34户被拆迁户(单位房4家、私房30家),其中30户顺利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并进行了安置,剩余4户分别于2005年11月17日和2006年6月2日被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被强制拆迁的最后一户为市山路7号房屋,被拆迁人张杏花。
2006年6月2日,对张老太一家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拆迁人张杏花一家采取措施进行“捍卫”,市人民法院决定暂时中止强制执行。
2007年6月18日,新的领导班子成员都到位,嵊州市政府又动用了人力,着手来对这座“牛楼”进行拆迁,被“牛楼”的主人们用
汽油弹一次次打退。
网友“88884444”称,6月20日晚,在嵊州市文化广场一角,因“牛楼”强拆一事引发轩然大波。警车列队、消防待命、便衣出动,引发上万人围观。
牛钉事迹上了人民网
网友“summit”在合肥论坛中指出,“说起这座‘牛楼’,可以堪比重庆点击查看重庆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的最牛钉子户了。它确实像一枚刺眼的‘钉子’,格格不入地‘钉’在嵊州市中心文化广场一角,与高高耸立在旁边的十八层气派的市政府大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分析了“牛楼”牛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楼主已是90高龄。
二、楼主经历近4年时间,顶住了城管、法院以及其他管理部门等参与的强拆行动。
三、从2006年6月2日强拆开始,户主一家20多人搬到房顶居住,处于酷暑时期被断水80多天,房屋设施多处被毁的非正常生活状态。
四、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请接谈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信访函。
五、2005年4月15日,90多岁的张老太牛到“事迹”都登上了人民网,记者任力平曾发表了《嵊州市市山路拆迁指导思想端正吗?》的文章,指出了嵊州市市山路房屋拆迁问题的所在,引发众多论坛转贴和网友关注。
据大旗网分析,对于浙江省嵊州市市山路征迁的最后一户,张老太和征迁部门之间拉锯战的分歧焦点可能有两方面原因。
当初的联名投诉函《浙江省嵊州市:非法强制拆迁风波起因》和《嵊州市被拆迁户质疑市政府回复》中存在两大核心内容:一是政府违法违规行政:嵊州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和嵊州市拆迁事务所实属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嵊州市诚中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估价师均为建设局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和干预拆迁活动;二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强制规定基准价,评估确定基准价定为2500元/平方米,而实际嵊州市市山路地段现市场价为4500元/平方米甚至更高。此前联名征迁户认为,住户的所处地段属于市内繁华地段,补偿极不合理!
网文撷英
代拟嵊州县令自劾奏片
臣本庸才,叨窃非据,秉政绍兴,县令嵊州。
臣不能训章明法,临事而敬,至有失察之罪。嵊州有罪,罪皆在臣,受任无方,昏聩不明。
嵊州之坏,“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圣人云:“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殍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臣知罪,臣不敢塞责!
“虐民害物即豺狼”,嵊州豺狼之横行无忌,此臣如《孟子》所云:“率兽而食人也”。
臣总揽嵊州之权,固当总揽嵊州之罪责!
臣不胜惶恐,俯伏待命听勘!
玮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