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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使用“禽兽”二字的法律和社会责任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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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04-08-31
关于新闻使用“禽兽”二字的法律和社会责任问题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商江

内容提要:新闻工作者应当有正义感,应当弘扬正气,抨击歪风邪气。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性暴力犯罪反映国家人口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地区发展水平、公民法制意识等多因素。新闻在报道性暴力犯罪案件时,对采访到的素材应当加以必要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整理。骂人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新闻工作者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报道。新闻不是骂人的窗口。媒体不是骂人的机器。记者不是骂人的工具,不应利用媒体骂大街。新闻不提倡辱骂。辱骂决不是战斗。新闻报道必须贯彻依法办事的精神,必须充分考虑法律和社会责任问题。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尊重和保障刑事被告人和犯罪人等非善良公民应有的人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从点滴入手,积极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关键词: 新闻 法律 社会责任

最近,有媒体在报道性犯罪时使用了“禽兽”二字。
最先引起注意的是,有媒体在报道男教师性犯罪时使用了“禽兽教师”的称谓。也有媒体在报道男医生性犯罪是使用了“禽兽医生”的字样。
2003年10月29日<<京华时报>>(记者邓婷)<<八岁养女惨遭强奸禽兽养父被判八年>>近日,强奸养女8年之久的禽兽父亲被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5年4月,黄某趁家中无人之机,将当时年仅八岁的养女小花强奸。此后到案发时长达8年的时间里,黄某多次强行与小花发生性关系。
2003年11月23日 <<信息时报>>(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邬耀广)<<禽兽丈夫强奸孕妻致妻儿死亡肢解尸体被判死刑 >>.
2004年3月12日 <<西部商报>>本报讯 (记者王敏) 标题为《禽兽男子多次强奸2个亲生女儿 7旬岳母也不放过》在文章结尾,“昨日,记者了解到,甘南中院已于近日对这个禽兽父亲执行了死刑。”
2004年3月16日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本报记者傅承利):<<贵州禽兽教师让女初中生怀孕 辩称非强暴是自愿 >>.
2004年3月17日中国新闻网:<<强奸亲生女儿逼其卖淫诈骗 四川(仁寿)一禽兽父亲(肖某)被擒.>> (来源:华西都市报文/记者廖兴友)
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4-03-17/26/414496.html
2004年3月15日东方网-新闻晨报 <<上海14岁懵懂女孩遭侵犯 直到产下男婴方为人知>>, 随后就演变了.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8日来源:新华网 <<上海14岁懵懂少女产男婴续:全家原谅禽兽继父>>.
2004年3月25日央视国际北京晚报消息:(文/李馨 韩雪) <<继父强奸女儿生母一旁相助 禽兽夫妻被判刑 >> .
2004年3月25日中国新闻网。(记者李静来源:城市晚报)<<杀人抢劫强奸作恶多端 吉林市一禽兽警察被枪决>>.
2004年3月26日兰州晨报(本报记者唐远知 韩学谋)<<女子找工作被骗遭禽兽老头凌辱5天5夜下身溃烂>>丧心天良、猪狗不如的禽兽老头后来悄然消失,不知去向。
2004年3月30日黑龙江晨报(作者:曲富辉 刘娜) 庆安县某镇杨某<<禽兽男子欲强奸13岁女孩未遂 将其杀害后奸尸>>.
中新网2004年3月31日电 据金羊网-羊城晚报报道(王漫琪刘建国),<<强奸两名小学男生 广东(海丰县海城镇某小学)一禽兽男老师走上被告席>>.
2004年5月17日http://www.sina.com.cn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余明权 冯洁 特约通讯员涂劲军) <<13岁女儿被禽兽奸淫 爹妈为15000元钱“折腰”>>.被禽兽奸淫?哪种禽或哪种兽??莫名其妙!!
2004年5月18日春城晚报(记者李昌莉) <<禽兽校长以补课为由长期奸淫幼女被拘>>:犯罪嫌疑人———昭通市昭阳区乐居乡茨泥坝小学校长杨刚,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案件波及和影响已有效地控制在了最小范围内。
中新网2004年5月21日电<< 借口“解难题”强奸猥亵女生 四川禽兽教师被拘>>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开江县梅家乡中心学校四年级一班班主任谢光叙因强奸猥亵十多名(暂时查明)未成年女学生被开江警方刑事拘留。四川禽兽教师?产地的名牌?/
2004年6月7日,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记者徐建)<<重庆一禽兽教师强奸猥亵多名女生后神秘失踪 >>.
2004年6月14日 兰州晨报(本报记者 柴用君 王聪): <<甘肃临夏一名禽兽教师强奸猥亵9名幼女>>2004年6月8日,一条骇人听闻的消息震惊了临夏州——临夏县三角乡大鲁家小学教师赵会生因涉嫌强奸多名女学生被警方刑拘。
 新华网长沙2004年6月23日电(史石树、高贤顺)<<湖南一禽兽教师强奸猥亵24名小学生被判20年>>:身为人民教师却禽兽不如,在短短1年多时间里竟多次奸淫多名小学女生,还强制猥亵幼女21名。近日,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禽兽教师案下达终审裁定书,雷绍恒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4年6月24日楚天都市报(作者:福生 黄浩 杜青): 22日上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孝感中院在大悟县将强奸、猥亵幼女的禽兽教师包建池依法处决。<<女生频遇“禽兽教师” 如何保护花一样的孩子>>(楚天都市报 记者龚升平 通讯员阿恒 黄肖 李易 志坚):枪声为此案划上了句号,但我们的思索却不能停止:是什么使这一禽兽“存活”如此之久?“禽兽教师”的报道,太多了。
2004年6月24日新快报(信莲)<<禽兽丈夫奸女7年获保释 韩国女子断指血书抗议 >>.这位“禽兽父亲”居然还是位大学教授、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
2004年7月5日东方新报(记者 韩彬 实习生 何胜 )<<湖南禽兽校长猥亵21名幼女 家长存私心取证艰难>>: 2004年6月17日上午,益阳市南县厂窖镇思乐村小学校长汪爱民被民警从教室里带走。
2004年7月8日兰州晨报(作者:唐学仁 党小军)<<禽兽体育老师强奸12名学生并导致其中两人怀孕>>核心提示:从2003年后半学期开始,陇西县福星镇初级中学体育老师杨世志以帮学生走后门上学为名,将该校12名初三年级女生强奸。据知情者透露,其中两名学生被强奸后怀孕。
2004年7月29日【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徐高纯 洪途 记者 殷学兵) <<先后强奸猥亵5名学生 江苏一禽兽老师被判12年>> (通讯员 徐高纯 洪途 记者 殷学兵) 任教期间,先后强奸、猥亵5名女学生的禽兽老师施勤生,昨天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4年8月11日华商网-华商晨报(记者 田香)<<“禽兽父亲”酒后强奸亲生女 自觉砢碜当庭翻供>>:辽宁省建平县一男子酒后强奸未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一审被判7年。但杨表示不服,当庭要求上诉,而他翻供的原因却是“因为太砢碜了”。目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华商网-华商晨报为什么报道辽宁省的新闻?
2004年8月17日东北网-哈尔滨日报(作者:沈萍) <<16岁女孩怀孕表姐夫是禽兽>>: 外地来哈尔滨市的一名16岁女孩病了,家人领其到医院检查时才知道,女孩竟已怀孕。在家人的询问下,得知色狼竟是租住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的女孩的表姐夫刘某。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刘某批捕。

中新网2004年8月13日电 [ 天石 高路 ]<<美国纽约46岁女教师诱奸11岁失明男学生>>据《纽约日报》消息,纽约长岛的女教师凯茜·特伊费尔目前正面临3罪并罚的严厉判决,她被控与一名11岁的失明男童发生性关系,并且已经服罪。她有可能因此而被判入狱5至25年。
2004年8月15日 《新民晚报》(通讯员蒋凡 童竹云 本报记者江跃中)<<禽兽父亲泄兽欲不顾人伦 强暴15岁亲生女近一年>>:虎毒不食子。可这个58岁的男人朱某,竟然强暴自己15岁的亲生女儿近一年。一直到忍无可忍的女儿向老师反映了这一情况,朱某令人发指的罪行才得以暴露。朱某于近日被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4年8月18日<<长沙晚报>>(谢向东)<<湖南女童一年遇3条色狼 连遭邻居老师校长强奸>>:本报株洲讯 从2002年上半年起,攸县网岭镇马联完小六年级女生叶子(化名)先后遭到邻居杨爱军(36岁)、老师杨大可(55岁)及校长肖连湘(48岁)等人的奸淫和猥亵。昨日,攸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幼女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分别判处杨爱军、杨大可、肖连湘有期徒刑5年、7年、10年。强奸幼女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合法吗??
2004年8月18日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禽兽养父蹂躏9岁幼女 下身大出血竟说凳子碰伤>>:)(记者闻蔚通讯员李辉建 实习生鲁月霞 卓娅)躺在武昌铁路医院的病房里,9岁的小兰(化名)还不甚明白,禽兽养父李某带给她的伤害有多深。情知有异的医生仍当场报警,李某随后被带 到武汉市青山区和平乡派出所。
2004年8月24日《沈阳晚报》(记者 王立军)《禽兽厂长白天道貌岸然 晚上抢劫强奸连害8女》沈阳市苏家屯区某厂的一名副厂长,40多天里频繁于夜间“出动”,对8名单身女性实施抢劫、强奸,作案多起。8月2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逮捕。
2004年8月30日 《城市快报》(记者高立红 讯员郭玉鑫) 《禽兽老汉摧残十岁幼女 每次猥亵后都给一块钱》: 家住天津市塘沽区西沽的年近古稀的吴某(今年68岁)本该是子孙绕膝,颐养天年,但淫心不死的他却在背地里干出强奸邻居家10岁的幼女的龌龊事,最终落得个晚节不保身败名裂的下场。日前,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4年8月30日《南方都市报》(本报记者 谭林 通讯员 罗伟义 刘文东)《幼女送禽兽继父入狱 冷漠亲母责其破坏家庭》:广东省梅州兴宁市宁塘镇某村张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继父女关系,采用威胁手段奸淫幼女,已构成强奸罪。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被害幼女告诉记者,因为告发了禽兽继父,母亲认为她破坏了自己的幸福,已于半年前离家出走,把她、哥哥和60多岁的奶奶丢下不管。
从“禽兽教师”、“禽兽医生”、“禽兽警察”、 禽兽厂长,发展到“禽兽男子”、“禽兽父亲” “禽兽老头” “禽兽夫妻”,再发展到“禽兽丈夫”、禽兽校长、“禽兽县长”,再发展到禽兽不如?
新闻在性犯罪报道中频繁使用“禽兽”二字,宣泄了某种情绪,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也暴露了某些人在某些问题的无知、愚昧、偏见、狂妄与野蛮。
我想说明以下观点:
一、从媒体语言应用角度,“禽兽”二字不适合大量直白使用。

孔子说:君子好色不好淫。《孟子》说:“食、色性也”。 《礼记》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为。” 说明人类的性行为本来是一种天生的本能。除了生儿育女之外,性生活是人正常生理需要。没有性爱,没有性行为就没有婚姻,没有人类自身。和谐而科学的性生活能使人的性心理、性生理得到满足。可使人心情愉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长期不过性生活,性功能衰退得快。到了青春期,由于生殖器官的成熟和性腺的发育,性激素的分泌增加,使男女产生性欲。如男性会感到有附睾丸的压力、精囊需要松解、全身紧张,医学上叫性的排泄欲,需要性交或自淫方能解除,这种需要将维持好多年。女性的性欲表现身体的膨满感,性的紧张,同样由性交的满足而得到解除。驱动性欲望的性张力是一种生物能量,服从于能量守恒规律,只可转换,不可消失。正常适度的性生活,能使性欲望得以实现,使性张力得以释放。当性欲长期得不到发泄时,会产生“性紧张”。性紧张对男性的影响比女性大,可表现出烦躁不安、情绪不佳、失眠多梦、注意力不集中等。这种情况若不通过性交、手淫使之排精,则性紧张引起的现象不会消除。研究者认为,雄体总想和尽量多的雌体交配,而雌体总是很挑剔的。近年有报告说,人类除了这种按月而至的性欲波动之外,在一年四季中其性欲也有周期性变化,一般认为,在春、秋二季人的性欲处于旺盛时期。长期以来,有关性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禁区,人们避而不谈。由于对性知识缺乏了解,许多人在夫妻性生活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误区。人们一谈到性,总是把性等同于黄色、下流和淫秽。人有“七情六欲”。“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变化,是机体的精神状态。“六欲”,是指男性对女性肤色、形貌、仪态、语言、细滑、人相等六方面的欲望。也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欲”之说。赌乃人之第七欲。亚洲男科学会主席钱绍祯教授说:“男子生殖健康不仅涉及男性本身,也直接影响夫妻和家庭的关系”;和谐的性生活是强化夫妻感情的一种粘合剂。对异性的占有欲望是人奋斗的动力之一。如果男性对女性没有欲望,那可能是地球上最大的悲哀。即使人类掌握克隆技术实现人类无性繁殖也不能取代男欢女爱。争夺配偶是有性繁殖动物的本能。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男性对女性的占有欲望没有消失,只不过逐渐委婉含蓄罢了。在每个人的性格里,都会找到某种动物争夺配偶的影子。也许,这种动物的求偶特性就是你潜藏起来的人性。记得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衰老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就有一种本能,这就是性欲,因性欲有性交,因有性交才有后代,继续了生命,所以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生活是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性要求。任何国家都不会禁止正常性欲和性行为。性功能障碍是病态。 2003-5-23 17《扬子晚报》: 正常男子的性功能包括性欲、阴茎勃起、性高潮、射精和性满足等环节,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性生活的完善,临床上称之为性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男子性欲减退、阳痿、早泄、遗精、不射精、逆行射精、血精、小便挟精、阴茎异常勃起等。2003-10-29 中国新闻网 (贾晓宏)南方网讯: 10月28日将是中国“男性健康日”。据北京晚报报道,在中国3亿成年男性中,性功能障碍(ED)患者有8000万人。男性性功能障碍(ED)患者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多啊。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潘天明教授说,ED主要是由于器质性或混合因素引起。据上海市男科学研究所所长王益鑫教授介绍,目前上海包括生殖健康在内的男性疾病正向低龄化发展。40岁以上的男性52%有勃起功能障碍。异性相吸引。气味相投。任何人都有一种特异的体味,主要是大汗腺分泌的气味。有研究表明,人的体味对异性的精神、情感、性欲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有感情的异性之间更为明显,男性分泌物中有一种带“香味”的雄甾酮令男性心旷神怡。科学家还观察到女性在排卵期可散发一种令男性心旷神怡的气味。所以男性嗅到女性体味时心情舒畅,有性冲动,这是正常现象。但需注意的是要用意志克制自己的性冲动,以免发生越轨的行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性欲”一般是指在异性刺激的作用下,对性行为的一种欲望。然而,由于每个人的个性、体质、生活背景等各有所不同,或者因为每对伴侣之间的感情及相处方式有所差异,所以性欲的强弱在每个人的身上也会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说性欲是男性或女性在一定条件下向往满足机体性需要的一种本能冲动。性欲是一种能够控制和可以升华的心理过程,受克制的性欲可以升华成为催人奋发上进和对社会作出贡献的原动力。当某人出现性欲冲动时,只要把注意力转向一件更有意义的事,这种冲动就会悄然离去,会变得更有生气和更加精力充沛。性欲的释放主要靠性行为(性交、手淫、遗精)去完成。个别人可能性欲过于强烈,无法克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对性冲动的控制能力是人类高尚的重要标志。对性冲动的失控是导致性犯罪的主观方面。性科学的研究表明,长期的性压抑,对人的生理心理发展和工作学习皆会产生消极影响,直至损害心身健康。我国心理咨询门诊中的资料也说明,由于婚姻问题或性生活不满足而产生的矛盾和心理冲突,可以出现种种神经官能症的症状,如睡眠障碍、神经衰弱、焦虑状态、抑郁情绪等表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心理研究所研究员 陈一筠撰文指出: 35~45岁的男人最容易产生这种性饥渴感。此外,性压抑还可导致性变态。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2001年至2003年办理的强奸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有65件是来京务工农民工所为,占案件总数的58.6%。并且此类案件呈逐年递增势头。检察官告诉记者,性压抑是民工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有关调查机构统计分析,80%的进城农民工处于性饥渴状态。人体内的性激素(雄、雌激素)主要是脂肪中的胆固醇转化而来。荷尔蒙是个好东西,荷尔蒙又是个坏东西。没有荷尔蒙,就没有古往今来那么多的男欢女爱;但有时,荷尔蒙则是罪恶的起源。荷尔蒙过量(除了身体范畴的荷尔蒙过量,还有精神领域的荷尔蒙过量)需要发泄。在强奸案发生的一系列诱因中,精神领域的荷尔蒙分泌过量,也许才是最关键的部分。有文章说,美国的心理学专家曾对众多的强奸案件做过分析,很多案犯的作案动机是由于性犯罪人看到受害人的衣着过于暴露,才引发了他们的冲动,干下了错事。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翟恩波教授说:“现在的人的观念多元化了,不再像过去那么循规蹈矩。”
俗话说,保暖思淫欲。人们在解决温饱之后,性的要求也相应提高。酒后无德,喝醉酒以后容易失去理智。如果性教育(包括性知识教育和性道德教育)滞后,也会使部分人的性行为失控。
2003年10月29日 深圳新闻网(记者王洋)<<智利科学家说性犯罪发生频率与昼夜长短有关>>新华网圣地亚哥2003年10月28日电:智利大学医学系教授卡洛斯·特列斯在一篇题为《季节性与性犯罪》的论文里系统阐述了他与他的同事们的研究成果。认为,6月21日南半球冬至过后,南半球国家黑夜变短白天变长,造成日光强度的提高,而日照强度的变化导致人的脑部神经分泌出更多的性欲能量(里比多),因此南半球的居民在白昼最长的十一月表现出一年中最为强烈的\"性趣\"。科学家普遍设想认为人体内存在一个生物钟,使人类的某些生理活动随着季节更替发生周期性变化。性欲的诱惑与毒品的诱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冒着杀头的危险满足自己一次性欲望。在强烈的性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有人有时会不顾社会道德和法律制约(包括处以极刑),做出蠢事,成为性犯罪人。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要判处至少3年以上的刑罚,情节严重的要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这样一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知道的,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去越雷池?2004年8月23日浙江在线转载《大科技》杂志文章<<一切罪恶根源于基因差异 性别起源于基因突变?>>: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区别在于Y染色体,正是Y染色体制造了男性激素,使一个人成为男人。Y染色体也是男人更具暴力倾向的根本原因,因此,有两条Y染色体的男人很可能更加凶暴。根据统计数字,47XYY综合征患者中刑事犯罪率较正常人群为高,大约可达几到十几倍。在普通群体中,每1000个男性中具有两条Y染色体的仅有1人,但在一些监狱犯人中,这个比率高出了5倍,在极个别监狱中这个比率甚至会高出近20倍!根据美国司法部的统计,同女性相比,男性的暴力行为要高5倍、谋杀要高10倍、强奸要高86倍。按法定标准,性犯罪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一失足而成千古恨!!性犯罪人为了获得更大的性快感必然在性满意过程中给对方造成伤害和痛楚,这也恰恰是性犯罪人的病态心理的反映。性犯罪人实施违反道德规范的性行为,以至于人们把性犯罪人当成了“禽兽”!! 由于性欲很难控制,所以“柳下惠坐怀不乱”才成为美谈。所有去过色情场所的官员,都可以说自己坐怀不乱。我国著名谈判理论专家、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二级警监高锋教授认为,“犯罪行为是可以通过谈判来中止的。消散犯罪激情,让犯罪人从半理智不理智的状态回到理智的状态上来。”
2002年11月4日南方网<<四大性病袭击我国男性 性用品有助减少强奸罪>>:长期从事性犯罪问题研究的法学专家张劲松宣称,根据权威调查统计,目前各类犯罪中,强奸案发案率大幅度下降,虽然具体数据不宜透露,但确实已远排在抢劫、盗窃等在上世纪80年代几乎“平起平坐”的犯罪类型之后,各类性违法现象也明显减少。究其原因,我国性知识教育的加强特别是手淫缓解作用得到师生认可起到重要的作用。此外,强奸犯罪的减少与性用品在性紧张人群的推广也有相当关系。
华夏经纬网2004年7月17日讯:据中新网报道,网络如今已经成为传播淫秽色情的新途径,危害社会稳定,更严重损坏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天报道说,专家们通过研究发现,在青少年常犯案件中,强奸案位居第三,仅次于偷窃和抢劫。与其它案件不同,观看黄色淫秽的内容是导致孩子性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妇女和社会的犯罪。它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性暴力犯罪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辱骂也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对性暴力犯罪人辱骂也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践踏人权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过失或罪错付出代价。任何人在骂别人为“禽兽”的时候,应当知道自己与被骂者是同类!!比如,有人骂自己的儿子是“王八羔子”、“兔崽子”,他没意识到是骂自己呀!!对性暴力犯罪,任何公民都痛恨。对性暴力犯罪,必须依法打击,绝不手软。新闻媒体应有正义感。新闻对犯罪分子使用“禽兽”二字,反映了新闻人的正义感,在很大程度上也引起了公民的共鸣。但是,人于禽兽是有区别的,人毕竟不是禽兽。不论某些人多么义愤填膺,性暴力犯罪人也不是禽兽!!气愤不可以代替文明,感情不可以代替法律。一定要依法办事。新闻写作要考虑动机与效果的最佳化。我们的目的是唤起社会的正义,不是让人们停留在对罪犯的咬牙切齿上。打击犯罪的目的在于防止和遏制犯罪的发生。“禽兽”二字的滥用,显然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有人可能会强调, “禽兽”二字来源于基层,来源于民众。但是,必须指出:媒体语言应当有一定的艺术风格,民间言论演变为媒体言论需要精心设计加工。新闻的力量在于依法,在于借助法律和道德的力量。违法的报道必然损害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

二、 从语法角度,“禽兽”二字不可以随便与某职业随意搭配。如“禽兽教师”的称谓,在某种程度上或角度上是对教师职业群体的不尊重。因为,每报道一次“禽兽教师”,教育整体形象不可能不受损害。“禽兽”二字也不应该套在领导干部之前,“禽兽”二字套在“父亲”之前,那就更不应该了。教师队伍中的个别败类将贪婪的黑手伸向了天真无邪的女学生,我们只能说犯罪分子个人是兽行发作,与任何群体无关。南京大陆律师事务所的郝刚律师认为,有人利用教师身份,对学生性侵害,其卑劣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不能看作职务行为。[楚天都市报] 湖北省孝感市肖港初级中学教师、政教主任魏健光为保护15岁的初二女学生身中15刀。个别混进教师队伍的人对学生性侵害,不等于教师整体犯罪。犯罪分子不配教师的称谓。全国教师约1500万人,犯罪的毕竟是极个别的。就算犯罪的150人,也不过十万分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没有袒护或纵容教师犯罪。所以,不应该在教师前冠以“禽兽”二字。对其他行业也是如此。要把个体与整体区分开。不可以一概而论。性犯罪不是某个行业的特产或专利,性犯罪不是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特产或专利。
2001年1月26日《生活时报》(本报记者谢言俊)《美国监狱每天发生七千余起性暴力》:日前,加州民间团体“停止囚犯强奸”最新发布的一项报告估计,美国监狱每天发生的性侵犯事件至少在7150件以上,随着囚犯人数增加和年轻化,这一问题正以20%的比例上升。美国常以“人权大国”自居,其国内监狱却经常发生囚犯遭强奸案件。但美国政府却从不正视和解决这一严重问题。有关组织认为,美国纵容狱中强奸堪称全球最大人权丑闻。
2003-4-4《北京娱乐信报》新华社北京2003年4月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2002年美国的人权纪录》。2001年,美国平均每天发生248起强奸案。新华社北京2004年3月1日电 (记者王敬中 田素雷)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日发表《2003年美国的人权纪录》,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极其严重的国家。据美国联邦调查局2003年6月公布的统计数据,2002年美国共发生1,190万起凶杀、强奸、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在个人犯罪案件中,强奸案2002年比上年上升4.0%。
中新网2004年8月22日电,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统计,去年全台通报的性侵害案件数4931件,平均每天13.5件。
著名婚姻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曾透露,领导干部腐败百分之六十以上都跟“包二奶”有关系,在被查处的贪官中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有“情妇”。有说领导干部腐败“包二奶”是“禽兽”行为的吗?2004-8-13 <<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吴柏青 实习生尹妮)<<荆门一副镇长强奸18人 天之骄子成摧花恶魔>>:荆楚网讯 39岁的樊永康曾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参加工作3年后,被充实到林业公安队伍,因工作出色,两年后又被派往某乡镇任科技副镇长。一次不经意间的放纵后,他逐渐蜕变成为一个强奸18 人的恶魔。媒体在发稿时没有称其为“禽兽副镇长”,用语是“天之骄子”成“摧花恶魔”。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性犯罪必须而且只能由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不能靠谩骂。骂出花样来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没有条文规定,把“禽兽”二字作为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4号)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号)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2004年8月7日<<羊城晚报>>:<<南非色魔4年强奸数十名幼女 被判42次终身监禁>>南非约翰内斯堡一家法院2004年8月6日判处系列强奸案犯凡韦尔·库马洛42次终身监禁。作为南非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系列强奸案,在1997年至2001年的4年间,共有数十名幼女惨遭库马洛蹂躏。为检控方作证的心理学家杰勒德·拉布斯齐格内认为,像库马洛这样的罪犯几乎没有矫正的希望。他说:“系列强奸犯几乎从来不会主动停止他们的犯罪活动。”

三、 从保护人权角度,“禽兽”二字不可以随便使用在任何人身上 。我国已批准加入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依法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这是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一个国家是否注重对刑事被告人或犯罪人等少数人的人权进行保障,往往体现了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程度。我们说保护人权,是指保护全体有生命的“人”的人权,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人和“禽兽”毕竟有区别的。不宜用野蛮的方式处理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4年6月18日表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司法活动中,既要尊重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多数人的权利,也要尊重和保障刑事被告人和犯罪人等少数人应有的人权。公民犯了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人也是人,也应当享有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权利。特别是在他们丧失了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就更应该注意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对于他们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必须经过严格的正当的法律程序。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犯罪人的人格尊严,即使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人,也“可杀而不可辱”。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姜凤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律保护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一个现代化、文明、法治的国家也应该是一个注重每一位公民包括犯罪人权益保障的国家。国家不应仅仅是善良公民的保护者,也应该是犯罪人的保护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法律同样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罪犯纵然罪该万死,千刀万剐,也只能依法制裁。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不等同于支持和纵容犯罪,从法律角度讲,罪犯被判刑,我们不应当随意诋毁他的名誉。社会给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死刑犯被依法处以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我们也不应当随意诋毁他的名誉。“禽兽”二字不可以随便使用在死刑犯人身上。对死刑犯的批判未必提高媒体的知名度,也不能表明记者的水平和能力。即使全民对犯罪分子进行辱骂,使用比“禽兽”二字更解恨的词汇,也无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法制意识和文明程度。2004年3月20日山西晚报消息,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7名罪犯执行死刑,在事先不召开公判大会、不游街示众.在罪犯临刑前,被安排与亲属会见。新闻发言人说,此举“体现了对死刑罪犯人格权的保护”,“体现了司法文明,执行文明”。
2003-3-25南方都市报 (作者韩三洲) <<不用\"淫妇\"这词可以吗?>>: 2003年3月19日北京某报在报道一起因婚外恋引起的杀人案时用了这样的新闻标题:《淫妇:给他留个整尸》,让人看着感觉格外别扭。关于这种由于婚外关系而引发的情杀案件的报道我也看到过不少了,但报纸把女犯罪嫌疑人称之为“淫妇”这我好像第一次看到。“淫妇”这种称谓我们从宋元话本、明清小说里是可以常常看到的,这一名词源于落后的封建时期对女性不尊重进行歧视的传统,在古代,女性倘有红杏出墙那就成了受万人唾弃的“淫妇”。这样的称谓是出于维护男尊女卑封建秩序的需要,是对女性的污辱,是一种男性话语霸权。有鉴于此,本人想对媒体提个建议,这样的一个有着封建色彩的称谓,以后尽量少用或不用。

2004年7月10日京华时报(记者邓婷)<<女贪官狱中起诉中青报:谁说我是刘涌姘头>>:认为报社把自己称为沈阳黑社会头子刘涌的“姘头”有辱名声,在“慕马案”中落马的原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在狱中起诉中国青年报,要求报社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焦玫瑰认为,媒体以“姘头”这一侮辱性语言及完全违背事实的行文,构成了对她名誉权的侵害,给她造成极大的精神创伤。
四、从文明发展进程角度,“禽兽”二字不属于文明词汇。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法制、民主、文明的社会,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未来美好的目标。新闻媒体具有导向作用,在文明建设中负有历史责任,在谴词造句时也要有历史责任感。新闻语言应当讲究艺术特色,不是民间俚语的简单复制或拷贝。骂人是不文明行为,媒体骂人是不文明行为,记者骂人也是不文明行为。在新闻报道中,可以并且应当使用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词汇。对性犯罪的报道要考虑与案件有关联的当事人的名誉。她们(被伤害的女性)身心的恢复及如何正常回归社会已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女童)的利益不受伤害。“禽兽教师”的学生是什么?禽兽父亲的亲属是什么?与“禽兽”在一起生活的人是什么?有盛产“禽兽”的地方吗?外国人看了这样的消息会作何评论?? 新闻不提倡辱骂,更不提倡通过新闻把辱骂演变为国骂。频繁使用“禽兽”二字,不减少性犯罪,也不利于性道德建设。一些人会说,这社会,还有好人吗?对性犯罪不报道,不影响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有道是家丑不可外扬,频繁报道性犯罪,不利于树立中国的良好国际形象,也不利于地区在国内的良好声誉。频繁报道性犯罪的地方,招商引资都不会吸引投资者。主流媒体对性犯罪新闻不感兴趣。知名记者(包括资历丰富的记者和社会责任感强的记者)不屑于性犯罪新闻的报道。对报道性犯罪的记者,人们很少尊重。对报道性犯罪的媒体,人们很少敬仰。
五、从依法办事角度,“禽兽”二字的新闻不适宜涉及隐私或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我认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的公开披露,不宜过细描写(包括地点和人物)。涉及的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应尽可能用化名。媒体不要由于报道性暴力犯罪而伤害未成年人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受伤害的女孩今后还要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要再往受伤害的女孩及其亲属的伤口上撒盐。记者不该采访涉及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 办案人员也不应当把涉及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向媒体透露。
由于以上原因,建议新闻工作者协会、记者协会,对“禽兽”二字的使用进行学术探讨。能否在不使用“禽兽”二字的情况下,达到比原来更好的宣传效果。建议各高等学校的新闻传播及相关专业将此列入教育内容,以免对学校教育质量评估造成潜在影响。建议法律界知名人士对此涉及法律的问题进行探讨,给大家一个法理层面的解释。澄清认识。记者被喻为无冕之王。记者写稿要维护新闻工作者整体形象。在民主国家里,皇帝也不能再“金口玉牙,说啥是啥”。新闻媒体和记者也要受社会监督(包括评论)。新闻自由不等于记者可以随心所欲。新闻媒体损害当事人名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的两个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发〔1993〕15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6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附带民事赔偿。人民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诉。
2004年8月24日,杨涛在光明网发文《国家机关的盖章不能免除媒体责任》:媒体要发表对国家机关提供的对公民不利影响的稿件,就应该慎重地核实,要求作者提供正式的文书或亲自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媒体的慎重地核实的义务作保障,媒体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公民权利就更可能受到侵害,公民也不得不在受侵害时直接与国家机关对簿公堂,那么公民权利受侵害就难以得到有效维护。盖公章的新闻稿并不能等同于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首先,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有着严格的法定制作程序,这种严格的程序至少在形式中更能保证文书内容的准确性,而盖公章的新闻稿并无法定的严格程序,各个单位自行其是,不能有效保证其事实的准确性。其次,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强调了公开,便于了当事人知晓和及时提出异议,盖公章的新闻稿在发表前是秘密性的,当事人不能及时提出异议。再次,对于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出现错误的事实,法律一般都赋予了当事人法定的异议和纠错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的正当程序及时要求其他国家机关或制作该文书的国家机关纠正,有关国家机关也有义务及时纠正,而盖公章的新闻稿除了在稿件发表后将国家机关推上被告席外别无选择。
我想,记者的知识不至于贫乏到不懂“禽兽”二字是骂人的词;记者的知识不至于贫乏到只会用“禽兽”二字写稿的程度。记者完全可以并且应当不用“禽兽”二字就能报道性犯罪案件,让读者读后感到罪犯如“禽兽”、“畜生”、“败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骂人的话不应出在新闻媒体,不应出在记者的报道文字中。
当然,读者看到带有“禽兽”二字的报道,责任不全在记者,有时,编辑也有份。有时,主任编辑或总编辑改稿件的标题不征求记者意见,非要用“禽兽”二字不可。性欲是动物(包括人类)的本能之一。高尚的人对性欲望能在一定场合进行有效的克制。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有人对性的诱惑很难控制,以至于发生性道德危机甚至性犯罪。记者、编辑也可能有性犯罪的,万一发生,请记者给业内兄弟留点面子。希望不要发生“禽兽记者” “禽兽编辑” “禽兽首席记者” “禽兽主任编辑”或“禽兽总编辑”之类的报道。
2003-9-18《长城在线》( 稿件来源: 新华网 ) (记者董智永)一名记者以请家教为借口,将被害人骗至家中强奸,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查明,原为一家报社记者的被告人马宝国于2003年4月19日下午5时许,以请家教为由将正在一所高校就读的女大学生郭某和李某骗至家中,挽留二人在其家中吃晚饭,并劝李某饮用白酒和饮料。饭后,李某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症状,马宝国趁机将李某扶至卧室床上将其强奸。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宝国骗取学生信任,采用卑劣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网北京2004年4月1日电 中国记协自律维权委员会负责人呼吁新闻媒体抵制娱乐报道低俗之风。他表示:文化娱乐报道应着力营造和培育一种健康有益、轻松活泼的文化休闲氛围,以陶冶大众情操,提升文化品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求。这位负责人强调,新闻媒体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放弃媒体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新闻工作者绝不能为了“抓人眼球”而成为“狗仔队”、“扒粪者”,娱乐报道绝不能为了“轰动效应”而制造精神鸦片、文化垃圾。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认真遵循《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提高文化娱乐报道的品位和格调,走出低级庸俗的报道误区,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文化娱乐氛围。
建议记者学习中国政法大学王利明教授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和郭卫华主编的《新闻侵权热点问题研究》。新闻特许权是一种学术用语,并非法律正式术语,其在性质上属于特许权的一种(有限特许权),是指媒介报道特定对象提供的新闻材料或特定对象的公开行为,可以不负诽谤责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把握好平衡报道的关键,新闻媒体就不会构成名誉侵权,也就是可以以此作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而不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记者觉得自己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有在法庭上被控诉侵犯名誉权而胜诉的心理准备,如果记者认为只有带有“禽兽”二字的报道最有力度,能有最佳效果,那么,记者在理论上高度概括或阐述,性侵害新闻接着报。就算我啥也没说。但是,带有“禽兽”二字的报道万一给社会(包括新闻界)造成的不良影响,后果由过错行为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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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4398字

作者:商江 51岁 职称:经济师 虚拟模糊研究员 研究方向:教育科学教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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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再中央报刊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指出,报刊是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牢牢把握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宣传基调,努力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营造聚精会神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营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氛围,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要针对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切实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进新闻出版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


三部委要求严打教师性犯罪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三部委强调,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教师资格制度,造成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被录用对学生进行性犯罪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教师,要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23717字


限制发帖字数的论坛应当尽快改版升级增容。

区分论坛优劣的主要标志是看网友发帖是否便捷,不受限制。


动网Dvbbs Version 、Discuz、雷傲、 、Leadbbs、BbsXP、UT等几乎所有的论坛类型,能一次发表文章全文的论坛也许都是好论坛。有的论坛自我标榜为超级水库,却发帖限制字数,真让人啼笑皆非。连一篇文章都容纳不下,还动员网友大灌特灌,给人以虚情假意的感觉。

(“本论坛不允许发表或回复超过 666 个字符的文章!” ;“对不起,本论坛不允许发表或回复超过 1000 个字符的文章!”本论坛设置为每帖最多5000个字;主题内容必须填写且不能大于7000字,如果有超过7000字可分篇来写!本论坛设置为每帖最多10000个字;请将长度缩短到 20000 个字符之内;发言内容不得大于16240bytes ; 发言内容不得大于16384bytes;贴子内容长度不能大于20480 bytes;贴子内容长度不能大于32480 bytes;发言内容不得大于46240bytes ;发言内容不得大于50120bytes;发言内容不得大于60000bytes;贴子文字大小超过限制,最多能支持到 16000 个字符号;帖子内容不得超过15 KB;发言内容不得大于16KB;文章最长限制为16K;文章内容太长,超出了ACCESS数据库的限制64K,建议将文章分成几部分录入;由于系统原因,每篇文章不能超过32,000汉字,超过的请分段发表)的论坛可能都是不适用的论坛。
论坛有*“本论坛已经启动灌水限制,请在回复或者发新帖前等待 30 秒 ”、“ 灌水预防机制已经打开,在 30 秒内不能发贴”、“灌水预防机制已经打开,在60秒内不能发贴” 、“本论坛设置了新注册用户 3 分钟内不允许发贴”、“本论坛设置了新注册用户 5 分钟内不允许发贴” 、“新注册用户登录社区停留 10 分钟以上才可发表帖子” 、“论坛发贴限制时间间隔为10分钟!”、“本论坛设置了新注册用户 20 分钟内不允许发贴” 或“本论坛不允许在线时间少于 1200 秒的用户发表主题!” 、“本论坛设置了新注册用户 30 分钟内不允许发贴” 、“本论坛设置了新注册用户 60 分钟内不允许发贴” 、“本论坛不允许在线时间少于 3600 秒的用户发表主题!” 、“本论坛设置了新注册用户 2880 分钟内不允许发贴”之类的字样,大概是委婉的提醒或告诫网友:为了节省上网费用,请您尽快离开本论坛。
网友遇到不如意的论坛,立马就走。到欢迎你的论坛去。不要把宝贵的时光耗费在无聊的等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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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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