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极东之地有一个军政国家名曰独食国,轻徭薄赋,百姓安居乐业,甚是和谐。
此国有个奇特习俗,不仅婚姻是一夫一妻制,连饮食都是一饭一菜制,只能吃一种菜,严禁多食、混食,至于外邦的什么火锅、佛跳墙之类混菜,更是严格禁止。别说口里提上一提,就连心里想上一想,也是荒淫无耻、罪大恶极。该国人幼小时随父母食菜,弱冠那日大摆筵席,奉上所有菜式,一来广纳亲朋,二来令幼子从中择定一个菜式,之后与之终生相伴,至死不渝。是以独食国民风淳朴,路不拾遗。
不料有一日,发生了一件惊天奇案。该国某大学马教授突然被抓捕,罪名乃是聚众混食。据说长期与一小撮人易菜、混菜而食。于是举国耸动,群情激奋,皆言要将之入狱,否则此事必然人人效仿,国将不国。
马教授仰天长叹,俯首就枷。
食色性也。
食欲性欲这些本性的东西怎能限制得如此死板?
有人嗜食蚂蚁,有人喜欢菊花,谁有权干涉?有人偏爱糖醋,有人喜欢双飞,只要是自愿的成年人,又何罪之有?顶多只能算个有违世俗道德的异类,用法律将其定罪,管的太宽了吧?
说到道德,更是荒谬到可笑。只因道德之善变,时间少有。古人看来伤风败俗,今人习以为常,比如师徒通婚;而古人习以为常,今人看来也会伤风败俗,比如表亲通婚。
所以马教授只能两声长叹,一叹生不逢时,而生在这道德尚未开化之时;一叹生不逢地,生在这容不下异类、少数派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