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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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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09-05-11
有话直说按;“性”在唯物论者眼中只是令男女双方愉悦的皮肤摩擦。当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到了认同这个性的定义时,可谓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啦。呜呼哀哉!

一位女大学生与富翁签订的“包养合同”
包养合同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7年到2009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怜惜、体贴、理解。
  甲方:××(签名)2007年4月25日乙方:××(签名)2007年4月25日

  20日,深圳私家侦探郑凡在他的博客“我在深圳做私人侦探的日子”里发布了一份“包养协议”——广州天河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女大学生郭芳(化名)与私企老板陈铭(化名)签下的为期3年的包养协议。
  从大一到大三
  郑凡称,女大学生“二奶”郭芳是韶关人,23岁,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2007年,还在读大一的郭芳在网上聊天室认识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倾慕陈铭的事业有成,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生,成了陈铭很好的倾诉对象。
  包养协议
  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她上大学的钱还是亲戚给的。在没被包养前,她有两份家教工作,但还是觉得生活艰难。在她身边有一些被包养的同学,生活看起来“多姿多采”。
  陈铭提出要帮助她的生活,在接受过多次帮助以后,郭芳就与他发生了关系,并且在知道他有家室以后,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包养费:每月一万
  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1万元钱,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就是这样做的。
  “做婚外情调查7年了,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包养协议!”私家侦探郑凡(化名)说。他是受陈铭妻子之托调查陈铭婚外情的,查到了郭芳的真实身份后,告诉郭芳不要再跟陈铭在一起,否则陈铭妻子将到她的学校大闹。郭芳“突然主动从她的钱包里小心翼翼拿出两张整洁的信纸”——她与陈铭签订的“包养协议 ”,签名日期是2007年4月25日,到今天刚好两年。这份协议的抬头赫然就是“包养协议”四个字。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1万元生活费的内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上床。
  郭芳亲笔草拟、写下了整份协议,并誊写一份,双方签字,各自保留一份。
  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郑凡和郭芳谈判了很长时间,让郑凡不能理解的是,在被包养这件事情上,郭芳从不觉得羞辱,她认为自己对陈铭只是在履行一份协议,彼此承担权利和义务。
  南方日报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的内容是违法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据郑凡讲,郭芳并不知道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用的,她还以为协议是自己的保障。
  谈判后,郭芳承诺与陈铭断绝关系,并履行了诺言。陈铭把自己手中的协议当着妻子的面撕毁了。郭芳手中的协议目前由郑凡保存。
  郑凡说,分手时陈铭要补偿郭芳5万元,郭芳拒绝了。陈铭妻子提出可以给予她一些帮助,郭芳同样也拒绝了。
  现在,她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中,又找了两份家教工作,还报考了工商管理专业的自考。明年她就要大学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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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5-11
 甲方:××(签名)2007年4月25日乙方:××(签名)2007年4月25日
敢说你不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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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5-11
引用第1楼幻术小帕于2009-05-11 12:14发表的  :
 甲方:××(签名)2007年4月25日乙方:××(签名)2007年4月25日
敢说你不火星?
[表情]

签名日期是2007年4月25日,到今天刚好两年

我来替楼主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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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5-11
甲方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乙方,脱离社会,告别人的生活。一天24小时,终身成为乙方之私有财产,即奴隶,奉乙方为主人,对乙方的命令将无条件的完全服从,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快乐,以乙方的快乐为快乐,永远不得自由,乙方对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控制权和处置权,甲方(以下称之为奴隶)不但需要服侍乙方(以下称主人)的生活起居,还必须成为乙方的发泄工具,成为任何乙方想要甲方变成的物品,同时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 通用条款

1 奴隶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主人的玩物并服务于它的主人,遵循他的命令,取悦于他,崇拜主人的一切,不得有任何违背.奴隶对主人必须坦白,不得有任何的隐瞒。

2 奴才必须按主人的规定穿着,带上狗项圈,铁链,以及其他主人规定佩带的饰物.

3 奴隶在主人面前必须永远跪着,除非有主人的命令,否则不得站力,坐,或者蹲,奴隶头部不得高于主人的臀部。即使主人不在身边,亦必须严格执行主人的每一句话。不得欺骗隐瞒。

4 主人可以按自己意愿要奴隶做任何事,甚至让奴隶做自己发泄的工具。主人可以任意的对待奴隶,按自己的意愿任意鞭打折磨奴隶,奴隶必须接受并向主人道谢.

5 主人可将奴隶的嘴作为垃圾桶,吐痰,扔垃圾之类,奴隶也必须用嘴巴清理主人吐出的痰,扔掉的垃圾,包括呕吐物及排泄物.并且在主人小便之后用自己的舌头和脸做主人的卫生纸.并且主人所养宠物的排泄物,奴隶也必须用嘴清理,并向主人的宠物道谢.

6 奴隶的身体归主人所以,主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留下烙印穿刺等。主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对待奴隶,即使造成伤害,也是奴隶自己不好.

7 主人可随意处理奴隶,包括出租或者卖掉,主人也可以让奴隶去伺候任何人,不管对方是男是女。奴隶必须像服从自己的主人一样服从他们。

8 奴隶没有人格,没有一切,完全是属于主人的私有物品,等同于其他工具。即使主人养的宠物,也比奴隶高贵.哪怕在公共场合,只要主人下命令,奴隶都必须服从。

9 奴隶在任何场合,时间,未经主人允许。都不得有任何性的释放或者达到性高潮,必须永远放弃自主性高潮的权利.即使再难受,也必须忍受,除非主人允许奴隶射精。



2 专用条款
1 奴隶地位
2.奴隶从真正意义上,法理意义上成为主人的奴隶.即奴隶之身份为真实的,切实存在的.而非虚拟游戏.
3、 奴隶地位等同于主人所使用的任何物品.(无生命体).低于主人所饲养之任何宠物.
4、奴隶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尊严.奴隶之一切权利与尊严均归主人所有.主人可任意将之剥夺或赐予奴隶.
5、 奴隶在整体上要把自己当成智能机器人,除非事先命令了要有哪些服务,其余时间只能像家具一样在墙角呆着,不得打扰主人的正常人方面的生活
6、 奴隶生活
7、 奴隶生活费用最高标准为每月50 人民币.主人可视情况或个人喜好而减少.
8、 奴隶每天进食次数为一次,默认为白饭半碗.以及主人吃剩吐掉之食物残渣.(食物残渣认定为已经不能为人类所实用之物,如:骨头,主人吐出之物等).
9、 奴隶饮水最高标准为每日一杯.水源由主人决定.可是主人的洗脚水﹑洗澡水等.
10、 奴隶平时不得站立.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跪姿(包括在伺候主人与干家务中),走路只可爬行.除非主人另有命令或者因干家务需要而可向主人请求允许站立.
11、奴隶必须按主人要求穿着,在主人无特殊命令下,奴隶需保持裸体.
12、奴隶工作时间为24小时/天,无休息时间。其休息时间均应视为主人所赏赐。主人有权利让奴隶连续伺候自己或者连续受罚而无休息。
13、 奴隶在公共场所或者他人面前
14、 奴隶属于真正意义上之奴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面前.奴隶的身份不会改变.始终是奴隶
15、即使由于主人的原因,不需要奴隶在其朋友或者家人面前展示出自己的身份.奴隶也要对主人的朋友,家人予以尊重.奴隶心中也必须知道自己之卑贱与主人朋友或家人的高贵.不得有任何怠慢或亵渎.
16、如果主人愿意,可命令奴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面前,保持奴隶的身份与态度.并要求奴隶按自己的命令去伺候任何人或者动物.奴隶必须服从.并且必须确保自己伺候主人所指定的人或者动物的时候同样的卑贱.对于主人的任何命令或主人所指定之人的任何命令,奴隶亦必须服从.
17、 隶必须完成主人所交代的任何工作不得抗拒.
18、奴隶必须完成主人家中的一切家务
19、奴隶必须接受主人任意的殴打,辱骂,羞辱,玩弄
20、奴隶必须使自己成为主人的厕所,痰盂,烟灰缸,脚凳,鞋擦等一切主人所命令之物品
例:主人上厕所,奴隶必须跪在马桶前,等候主人差遣.主人上完厕所,奴隶必须作为卫生纸为主人舔干净下身.主人想吐痰,弹烟灰,奴隶必须跪正姿势,抬头张嘴,接下主人所吐之痰或所弹之烟灰并咽下.且叩谢主人赏赐等等.
21、奴隶同时亦为主人之性工具.为主人提供满足其性需要的服务.主人可任意使用奴隶身上的任何器官来满足自己的性需求.奴隶必须服从.
22、 主人的任何命令,或者施加于奴隶的任何惩罚,奴隶都必须服从,而不得有任何反抗.
             

3附则
23契约为奴隶按自己真实意愿所编撰,但主人拥有最终解释本契约的权利.
24、 本契约可作为主人之免则条款所使用,主人对奴隶施加的任何惩罚以及造成的损害,均属于奴隶自愿。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民事责任
25、 主人可单方面任意修改或者添加本和约之内容,奴隶必须接受,不得有任何异议
26、 奴隶自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即主人之完全奴隶,奴隶的一切包括生命均属于主人所有,其一身将生活于主人脚下。身份将终身卑贱的比狗都不如。并且脱离社会,告别人的生活。
27、 奴隶一但签署本条约,永远不得反悔,为免奴隶将来反悔,主人可拍下奴隶各种照片若干以作凭证,若奴隶反悔主人可将照片公之于众。(奴隶本人要求,属奴隶真实意愿之反映,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民事责任)。
28、 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奴隶)签字: 乙方(主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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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粪坑  发表于: 2009-05-11
我靠。。。。这个更毒
In the meadow of sinful thoughts Every flower's perfect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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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粪坑边缘  发表于: 20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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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前排围观  发表于: 2009-05-11
太狠了.....

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暮雨子规啼。
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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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5-11
引用第3楼YY于2009-05-11 13:13发表的  :
甲方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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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5-11
     调教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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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5-12
怪蜀黍,快出来求包
我为什么那么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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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5-12
引用第9楼抗战时期于2009-05-12 00:41发表的  :
怪蜀黍,快出来求包

来了。。还有位置吗?
很多年以前,风流倜傥的我转服到BP,我拦下了一个路人,问他BP服上最龌龊、最刺激、最下流、最变态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小妹妹,你真是内行啊!”那家伙露出猥亵的笑容,向我举起大拇指,跟着就指引我,于是我加入了龍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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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5-12
签了合同就有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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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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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5-12
签合同......

游戏应该搞个陪练合同出来,  右键一点合同,乙方立马被系统传送到甲方身边, 乙方角色完全由电脑接管做甲方的宠物...

应该很好玩...
LOL  ID: 1区:半夏沙漏丶  2区:基友来橹
炉石ID:jamesk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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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5-12
怪属鼠和YY签一下好了,一定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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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5-12
我要当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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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5-12
我要当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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