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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谓“投诉贴”的总结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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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4-08-29
    口水喷了这么多,看着也怪累的,
    心浮气躁的喷来喷去。现在诸位的各种观点都差不多跳干净了对吧?
    那么我现在想比较正式的回复一下这个所谓的“投诉贴”和诸位的言论。
一、“投诉贴”对于DS会员恶意抢BOSS的指控我不能接受。
原因如下:
    “投诉贴”qiaoelm出示的截图在没有伪造的前提下,只能够勉强反映如下事实:
     截图者在截图时TSR这个ZONE在线的所有ID。
     也就是说,贵方列举的证据并不能反映当时火王子左侧CAMP点(如下图所示)的在线情况。

    我认为“qiaoelm”所谓“我们集合快结束时,贵会开始集合,不过人很少,也就10多人.我们大概30多人”的证据不充分。
    我认为,根据投诉贴的描述和举证,不能证明贵方有击杀火王子的能力。
    进一步的说,我认为贵方没有击杀火王子的能力。
    同理,到目前为止贵方所出示的唯一证据(截图)不能如实反映火王子被击杀后不久的在线情况。
    荡开一笔说,在贵方当时并无击杀火王子能力的前提下,我认为贵方的行为是无击杀能力恶意AGBOSS,企图撞我方CAMP,以期拖延集合和复活时间。
    理由如下:贵方多次在这个贴子里提到了贵方首次打火王子这件事,我认为这是个很好反例。
    当时,我方在贵方只有几个ID在SR左侧CAMP点的情况下,为了避嫌、避免误会和避免冲突,我方在人数、实力绝对优势的情况下集合复活在SR右侧CAMP点(如下图所示)。


     所以在贵方连续WIPE两次尝试火王子,我方无任何一个ID AG到BOSS,也无任何一个ID死亡。(说句题外话,当时我方明确的认为贵方没有击杀火王子的能力,允许贵方连续WIPE两次尝试火王子,按照贵方本次拿来说的逻辑和采用的行为标准,我方当时就应该直接开拉无视贵方)。
     如果贵方有差不多的自律能力和公德水准,在遇到我方有ID先行在火王子左侧CAMP点(并不止一个NEC)的前提下,把尸体招到王子右侧CAMP点,以避免贵方在AG到BOSS WIPE了以后撞掉先来的我方CAMP的做法是不是更加合适?我想,在有条件避免撞对方CAMP的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撞到先来一方是比较善意,比较规矩并且符合PLAY NICE守则的。
    换句话说,贵方如果不那么猴急的抢杀或者急不可耐的撞我方CAMP而是换CAMP点招尸复活,把事情做得规矩一些、讲究一些,这场冲突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贵方非要逼迫GM查服务器数据拿出最终裁决,那么我希望查明当时在RO CAMP的CB一方ID有多少,BUFF情况以及HEALER MANA情况。
同时,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如果贵方坚持在没有火王子击杀能力的情况下,强行拉BOSS撞我方CAMP。我是打算试试WS+SNARE RUSH掉火王子的。所幸我方火力够强,成功秒掉了火王子。
做一个总结:
1.我认为在BUFF不全,恢复不到位,如贵方在199楼所述“还在等复活术效果”的状态下,贵方是没有击杀火王子能力的。
2.贵方在我方先到先CAMP的前提下不打招呼、不换地方、瓜田李下不避嫌连复活术效果都没过BUFF都没上齐就开BOSS的行为,我认为这是强行抢BOSS或者恶意撞CAMP。
3.正如贵方主贴用到的一个词“意想不到”,我也无法想象这种截图也能作为证据,我也不忍去猜测对方如此投诉的用心何在。如果我下次听说火王子刷了,召集上几十号ID直接ZONE口站着就宣布CAMP权是我的,贵方会同意吗?如果贵方同意上述做法,那么我愿意认为本次的CAMP权是贵方的。
所以本节结论是这样。
    首先,我认为贵方在撒谎。我不会让loot的人删除任何LOOT。我不向贵方道歉。
    同时,由于贵方在我公会论坛连续数天胡搅蛮缠强词夺理,且骚扰GM的行为,严重牵扯我的精力,严重损害我的名誉,严重损害DS公会声誉,并且部分贵方人员满篇污言秽语做派下流,我要求贵方投诉人以及几台喷粪机器向我、DS公会会员、DS公会以及本服GM(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发帖、游戏内密语、在我ID所在的ZONE大叫或者全服OOC的形式)道歉,并承诺以后做事情会规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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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08-29
以上是我对这次所谓的事情的最终认识。
此帖我不再回复,因为在准备“我所知道的cb-st团”一文,正在进行收集图片,log,求证当事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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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4-08-29
这种牛皮也敢吹.....................
那就拭目以待ts提供lo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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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4-08-29
饿,强帖,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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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粪坑  发表于: 2014-08-29
希望不要再继续吵下去了。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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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粪坑边缘  发表于: 2014-08-29
希望GM能尽快介入调查,让所有人看到事实的真相,更希望尽快出台官方的私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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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前排围观  发表于: 2014-08-29



被投诉人,回应了

投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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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8-29
我也算是当事人,我的回应就在你楼上。
GM可以查清,就不需要浪费口水了,除非GM不作为,让它成为无头公案。
我们都应该相信T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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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8-29
至于 log 这事,还是不麻烦 ts 了

没人给TS发过工资让他做GM,TS等几位是拿出自己的时间精力几乎义务在做服务器管理维护,我们认为GM在解决玩家纠纷时,能够尽到调节游戏内公会之间的冲突已经是称职的了;对于私屠这种事情我们不认为要求GM耗费时间精力是合适的。

当然基于避嫌,我们不能反对贵方所提的由GM查询LOG之要求;基于此举会不必要的骚扰GM,浪费GM时间精力,我们不赞成查询LOG。
故此,我们既不反对也不赞同贵方要求GM查询LOG。

但是GM响应贵方要求查询服务器LOG并作出判断,我方无条件执行GM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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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8-29
回 fish的小号 的帖子
fish的小号:至于 log 这事,还是不麻烦 ts 了
没人给TS发过工资让他做GM,TS等几位是拿出自己的时间精力几乎义务在做服务器管理维护,我们认为GM在解决玩家纠纷时,能够尽到调节游戏内公会之间的冲突已经 .. (2014-08-29 17:05) 

本人对TS是非常尊敬的,为这个服务器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我相信贵方,包括冲刺本人,也是希望看到当时的LOG,毕竟大家都想看到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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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8-29
TS正在FF14里养小MM呢
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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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8-29
既然这么多人点我名,我就先说两句……
你们继续吵,吵累了我再判罚。
另外,我会查LOG,但LOG不是录像机,不可能完全还原现场的每一步脚印。所以想要捏造事实诬蔑对方的仍可尽情发挥,我未必就能查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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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8-29
求小mm~~一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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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8-29
希望TS能查下两方是否有打过招呼,如果有的话,也算化解双方的误会


看了冲刺的叙述,我提点看法
第一,冲刺讲了青蛙他们没有CAMP权的理由,但是我认为冲刺也应该讲讲自己有完全CAMP权的理由,毕竟最后的LOOT都是你们全拿了。

第二,冲刺认为青蛙击杀的时候没有足够的力量。没有足够的力量是不是就没法取得CAMP权或者部分LOOT权?冲刺也应该说明下开怪时候,你们这边力量情况,是否具备击杀能力?以及击杀过程中你们的力量投入情况。力量情况就是大概多少ID,都什么职业。

第三,冲刺认为有自己完全CAMP权的理由是“我方先到先CAMP”,那么这条先到先CAMP的规则,冲刺应该说明更详细,1,这个“我方”是多少力量,2,先到是来了多久,离BOSS刷新出来多久3,是怎么CAMP。4,这条规则是否有普遍性,你能举出其他私屠活动中有人用过这条规则吗,5,后来者能不能取得一份LOOT,什么情况下能取得

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当事人,没有在场,只能依据你们的叙述来判断谁是谁非。这些问题我想对大家了解事实和作出判断有帮助。如果最后你赢,这条规则就作为私图的原则性规则,你的“我方”力量,先到多久,CAMP方式就作为CAMP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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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8-30
希望TS大神能查出当时有没有人用外挂,因为有人怀疑我们用了外挂,实在不想背上这个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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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9-01
路过,喷粪机?很有意思,请看原帖谁先被禁言的,我爆粗言在后。我不反对言论自由,但是请注意你的言辞是否针对事件本身而非附加人身攻击,对人打击报复,我暂留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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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9-01
补充下,鱼姐,我只对事不对人,除非是那种素质恶劣的有言在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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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9-02
又过去几年了 时间在不停的向前 年龄也都在不断增长 为什么还都那么喜欢走回头路 人咋就不长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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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9-03
楼上的ID莫名眼熟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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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9-07
TS FF14还没满级呢.....你们还要TS查LOG...NO作NO DEAD
http://www.magelo.com/eq_view_profile.html?num=113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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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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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1-22
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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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5-02-11
无聊翻旧帖,其实这个事多简单啊,都搞这么复杂,CB出示截图表示当时在场的CB人数绝对优势,DS是少数几人,那DS否认就必须拿出自己并非如此的证据来,这个和民法的谁主张谁举证是一样的.
对于CAMP权,我是这么理解的,并不是谁先有人到并开始CAMP就算得,而应该谁先集合了大致可杀的人数才算开始CAMP,并且一直到BOSS刷新前都应至少保持这个人数,如果做不到,那就应该是谁先集合完谁能杀,如果CR恢复了,另一方还没集合完那还能继续,否则,应该也不会有人等你CR恢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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