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长在一个离异家庭,一直奔波在父母之间,可是他们的爱却使我不觉得那么苦,直到父亲再婚.
父亲再婚时,已经检查出得了肺癌,随即继母就和父亲搬至她自己租借的两室中的一室,与他人合住,将父亲和我的房子出租,同时要求我要去看我父亲都要事先通知她.而我一直都是只要是父亲想做的,我都没意见,所以一直忍耐,却没想到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我父亲在今年1月31日突然去世,当我还沉浸在失去父亲的悲痛中时,继母却在1月31日当天就把父亲所有的遗产都拿走了,然后又以做七为由,说房子的事等送走父亲再说,并且不让我住在那里,要我回去都要事先告诉她,由她来帮我开门,我也想好好送我父亲最后一程,所以我相信她,然而,我的信任却让她恣意妄为,她在2月16日就迫不及待地伪造我的签名,到物业把房卡的名字改为她,我在帮父亲做完七才知道的,而且她还在我父亲病故前,鼓惑我父亲把自己与前夫的孩子的户口也迁了进来.
于是,我到物业询问,既然更改户主要签名,你们又是如何知道这签名是否是本人的?何不联系我本人?他们却以无法联系到我为由,将我推脱,叫我去派出所对pol.ice说明情况,叫他们不让我继母当了户主后有所举动,可是,当我找到我的户籍警,他却又不耐烦的告诉我户口现在迁入与他无关,直接把申请交到接待窗口就行,他什么都不知道,也没义务有情况就通知我,因为她现在是户主,所以又要我去找物业.我就象一只皮球一样,给他们踢来踢去,我不懂,象我们这样一个法制社会,为何明明就是知道继母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户主,我却投诉无门,对她的所作所为,我就象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我只想要有个家,只希望房卡上户主还是父亲,我就不担心她再有所举动,那里是我唯一的归宿,可为何这小小的愿望都无法实现?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现在就我一个人在为此事奔波,而继母是个退休人员,还有亲戚在帮她出谋划策,我真的不懂,为何对付我这样一个孤零零的,不涉世事的女生,她要如此不择手段?我真切的恳求有人能给我指明一条路,我接下来该如何?要如何走出这迷雾?
P.S.该处住房属于使用权房屋,我曾咨询过律师,却说我无法胜诉.. 我真的很迷茫,如果法律都无法保护我,那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明明是继母做错了,可我却无能为力?
(我身边好友的真实事情,我觉得无能为力,我不知道该怎么帮她,相关律师她都问过了,但是得到的回答都是摇头,无奈和生活的压力就快要把我同学压垮了,有人知道她应该怎么做么?)